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互联网在新疆水利政务服务中的应用(2)

来源:水利规划与设计 【在线投稿】 栏目:期刊导读 时间:2021-04-16
作者:网站采编
关键词:
摘要:2.2.6 服务融合化 通过对实际业务的梳理, 打通网上申请与现场办理之间最后的障碍,将物流、信息流、资金流相互融合,创建O2O智慧政务新模式,完成线

2.2.6 服务融合化

通过对实际业务的梳理, 打通网上申请与现场办理之间最后的障碍,将物流、信息流、资金流相互融合,创建O2O智慧政务新模式,完成线上、线下相结合,实现业务零次现场办理的新模式。

2.3 互联网+水利政务服务系统

2.3.1 应用支撑平台

平台包含了一系列产品和技术组件以满足数据资源整合、开放平台、社会化协作、用户感知等方面的设计,建立不同层次和应用领域的解决方案。

本平台以互联网精神和思维方式为指导,重构面向组织内的互联网+政务服务系统, 以社会服务方式构建互联网服务。 实现了多级区划、多级用户的事项梳理、数据集中和共享、集中运维和管理,解决政务服务多业务的复杂关系,支持未来政务服务业务发展。

2.3.2 政务服务管理平台

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包括:事项梳理、目录清单管理、要素管理、初始化管理、动态维护管理、清单管理等子系统。 新疆水利厅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基本原则是“三个一”,即“一网、一门、一次”。互联网服务系统是水利创新政府服务的基本支撑, 利用互联网技术可实现线上、线下一体化管理,从而实现各项事务“一窗口”办理。新疆水利厅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平台将建设综合窗口应用,利用这一窗口实现“一窗口”办理事务,通过平台完成审批后,由发证窗口统一发证,从而实现线上、线下一体化管理。

2.4 政务资源数据中心

2.4.1 数据中心

政务数据中心肩负着数据交换和数据传输的重大责任, 为各业务系统提供一个标准的数据传输和数据交换的主通道, 整合现有及将来可能出现的政务服务相关信息资源,同时满足电子监察、信息公开等需要。

新疆水利厅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平台建设资源整合和共享框架, 向外提供统一的信息整合和共享接口,从而连接信息,促进共享,为服务、应用层提供支持,以便快速获取电子政务各方面的信息,进行综合分析与决策。

2.4.2 政务服务专项数据库

政务服务数据库主要包含以下四项: 办理过程信息库、办理结果信息库、监察规则信息库、监察业务信息库,如图3。

图3 政务服务专项数据库内容

3 结语

对新疆“互联网+水利政务服务”现状及系统的主要内容进行介绍, 在各项政策及当地政府的努力下,新疆水利厅互联网+水利政务服务平台取得了阶段性成果,但也存在一定不足。由于平台建设处于初期,业务不完整造成数据不完整,也影响各部门之间数据共享。互联网+水利政务服务需要随着时代发展不断优化,不断发展,以事实为依据,以数据为参考,建立科学、合理、便民的服务平台。

[1]云蛟.“互联网+”时代下智慧水利建设[J].内蒙古水利,2019(7):75-76.

[2]黄晓闯.新民市河长制湖长制信息系统构建探讨[J].水利规划与设计,2019(5):115-118.

[3]李观义,朱汝雄,谢欢.广东省“互联网+现代水利”探索与实践[J].水利信息化,2018(6):16-20.

[4]胥照.“互联网+智慧水利”在水利施工现场管理中的应用探讨[J].江苏水利,2018(2):30-32.

[5]蔡春梦.浅谈互联网+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构建及对策建议[J].科技风,2020(4):221.

[6]徐绪堪,华士祯.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背景下的政务APP评价——基于直觉模糊层次分析法[J].情报杂志,2020,39(3):198-207.

[7]白玲玲.地方政府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模式探索——以安徽省F市为例[J].电脑知识与技术,2020,16(2):282-284.

[8]高文佳.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能力的东西部地区比较研究——以流动人口管理示范城市为例[J].劳动保障世界,2020(2):58,60.

文章来源:《水利规划与设计》 网址: http://www.slghysj.cn/qikandaodu/2021/0416/746.html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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